当前日期:
返回主站网站首页系部动态系部概况岗位职责党团建设图视信息招聘信息资源下载联系我们

首页信息中心教学管理  
 
旅游系毕业生顶岗实习纪律
来源:系办 点击数:3556次 更新时间:2015/6/25 23:20:22
 

1、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顶岗实习,如因身体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实习者,须持相关证明事先征得系里同意,并报学院批准。

2、实习生应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保证实习安全。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3、擅自不参加顶岗实习或请假时间超过顶岗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4、校方安排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期间未经实习单位同意,不得擅自离岗;擅自离岗的,不予评定实习成绩;确因特殊情况而改为自主实习的,必须事先按实习单位规定办理手续并告知辅导员,须及时向辅导员递交或邮寄《辞工情况说明》以及自主实习申请表、安全协议书(可从本系网站下载),须随即登陆校园网实习管理平台更改实习信息。

5、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务必在离校前持盖有所在实习单位公章的接收函办理规定的手续,要对在校外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6、实习生如需要向学校反映问题或办理相关手续,正常情况下先通过辅导员;应主动将联系方式及时报告给辅导员,并通过班级QQ群等方式按月向辅导员汇报实习情况;不提供联系方式的,按不参加顶岗实习处理,不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

7、实习生应树立诚信意识,安心从基层岗位做起,要有吃苦耐劳、承受挫折的心理准备。实习期间不得参与传销及其它非法活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且后果责任一概自负。

8、实习生必须于次年31日—65日,办理《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送交或寄给辅导员(要如实、规范填写并盖单位或人事部门的公章);须同时进行毕业设计且向指导教师发送其报告的初稿;须按照学院统一布置准时返校办理毕业手续。                                                       

        

2015623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旅游系关于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旅游系举行13级学生顶岗实习动员及欢送会
 

网友点评
没有点评
参与点评

 用户名:验证码: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谩骂攻击
  友情链接
安徽教育人事网池州先锋网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池州人才网工资查询系统池州人网安徽教育网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安徽高教网池州政府网
精品课程 | 本系联系方式 | 主任致辞 | 教学名师 | 网站管理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技术支持  邮件:xll38@sina.com 电话:0566-2092457  地址:池州市建设西路3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