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现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和总支纪检委员监督责任(简称“两个责任”)的落实,制定方案如下:
一、系党总支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系党总支班子主体责任
系党总支班子对全系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工作,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责任为:
1. 坚决贯彻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我系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2.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一步优化我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3. 加强廉政教育,开展以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以及 “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培训,注重发挥教育系统正反面典型的引领和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4.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我系党风、政风、系风、教风、学风。着力解决办公用房、职务消费等问题,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加强师德建设,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 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作为系部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推动阳光治系。
6. 加强纪检干部培养使用,领导和支持总支纪检委员开展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形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大合力。
7. 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8.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系党总支 “第一责任人责任”
系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对全系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责任为:
1. 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我系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 研究我系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 对教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亲自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4. 加强对我系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若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院党委和纪委报告。
5. 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家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6.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系行政主要领导责任
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我系行政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 按照“一岗双责”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2. 坚持制度先行,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我系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实行用制度管人、管权、管物、管事。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为师生勤政、廉洁从政。
3. 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
4. 实施“阳光工程”。努力做到用权规范、督权到位,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5. 强化工作效能,加强效能督查。着力解决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的突出问题,营造干事业、促创新、抓落实、求发展的良好氛围。
6. 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和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群众纠纷和矛盾,减少群众投诉和上访事件。
7. 坚持以身作则廉洁从政。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按原则办事,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四)系党总支、行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的范围内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系党总支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为:
1. 按照系党总支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我系改革发展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 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系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报告抓落实的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
3. 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来信或来访,防止和克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4.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和协调查处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
5. 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6.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总支纪检委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
1.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向系党总支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协助系党总支对党员干部加强党性、党纪教育。
3.协助系党总支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方案和意见,督促工作落实。
4.协助系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5.协助系党总支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行为的进行责任追究。
6.定期向系党总支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二)维护党的纪律
1.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院纪委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严明组织纪律,监督检查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
3.严肃群众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4.严格执行财经工作纪律,加大对侵占截留国家专项资金,私分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滥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深化作风检查
1.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条”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
2.针对“四风”方面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力求提高群众满意度。
3.督促有关方面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4. 强化权力监督,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和改进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四)加强监督问责
1.督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的落实。
2.配合学院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3.实行向系领导班子成员提醒告知制度。
(五)强化警示教育
1.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2.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案发原因督促有关方面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六)加强自身建设
1. 不断提高个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增强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
3.自觉接受党组织、上级部门、人民群众等方面的监督,提高监督执纪的实效。
旅游与教育系党总支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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