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工作,进一步端正会风,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全系教师会议。会议定于星期一下午4:20(换季改为3:50)开始,由系行政秘书负责通知、考勤与记录,并拟于年度考核前公示当年出勤统计情况。
二、各教研室每学期开展业务学习、交流活动不少于三次,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并主持。
三、各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全体党员会议。
四、周四下午第三节课定为学生班会时间,由当日系行政值班人员对其进行检查考评。
五、酌情召开辅导员会议、行政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及其他会议。
六、系里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关会议,也可调整原定的会议。
七、精心准备,提高会议质量。会前通知发言人员做好准备,讨论时不脱离主题,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八、会议纪律要求
1、按时参加,善始善终。尤其系部或教研室教师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迟到、早退者,应当事先向负责人请假并获得同意。
2、与会者须端正态度,酌情做好笔记,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3、教师(含党政干部)对会议纪律的遵守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考核的内容。违反会议纪律情节严重或1年内累计旷会3次以上的,当年综合考核定为合格以下等次,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201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