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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教育系关于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 | 来源:系办 点击数:3983次 更新时间:2016/4/9 14:26:43 |
为规范我系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行为,加强学风建设,根据《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对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应持慎重态度,要建立在确保安全、不影响学业(尤其不得占用上课时间)和没有不良社会影响的前提下(大一学生原则上不参加)。
二、因特殊情况要求参加者必须事先征得家长同意, 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申请并附用人单位相关的证明文件,经辅导员核实并签写意见,报系负责人审查批准并备案。
三、相关同学在《个人申请》中, 须写明已征得家长同意,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管理制度(尤其作息制度),且个人安全责任自负。
四、学生如因校外勤工助学而长期耽误晚自习或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原则上取消该生贫困生受助、评优等有关资格;如属班级或系学生会干部,应立即撤销其相应的职务;如有违法、违纪的行为,将按学院有关制度做出严肃处理。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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