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费是班级所有成员共同的财产,是班级开销的来源。为切实加强各班班费的正常管理,使班费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依据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班费收支管理制度(试行)》,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班费,每学期开学初由班长负责收缴。班费每生每学期一般控制在20元,超过20元的必须召开专题班会,经过全体同学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报系主任批准后方可收取。
二、收缴的班费统一由班长寄存银行,班长保管存折,生活委员管账,辅导员负责审批。辅导员不直接保管班费,只对班费使用有审批权。
三、班费大额开支由班委会集体讨论通过,但必须向辅导员申请并征得同意。班级采购物品必须取得有关票据,同时有两名以上的学生经手并签名才能报销。报销时由辅导员审查签字后,交班级生活委员登记流水账。
四、每学期期末,各班由班委会与辅导员一起结算本学期班费开支和结余情况,并张榜公布。
五、各班辅导员进行调整时,原任辅导员必须与新任辅导员一起办理好班费情况的移交手续。
六、学生毕业时,辅导员必须督促办理好班费清退手续,并将清退结果报系备查。
七、院学生工作部不定期派人抽查各系班费管理情况,如有学生或辅导员不按本规定擅自动用班费或据为己有,经查核实,按国家有关经济违纪违规政策处理。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