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中秋节放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院《关于2019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学院2019年中秋节放假安排为:
2019年9月13日(中秋节)—9月15日放假,共3天。
为加强我系中秋节假期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请各班级、学生个人切实按照学院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18级各班级要召开一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主题班会,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17级在外“工学交替”班级的辅导员要通过微信、QQ群等方式加强学安全教育。19级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要根据新生军训安排和学生处的具体要求,做好军训学生的跟踪管理工作,确保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放假期间,学生切记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人身、财物、交通和消防安全,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出游,不得酗酒滋事。
三、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留宿他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应规范使用其他电器,不得生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离开房间要随手锁门,大额现金要存入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女生夜间不得单独外出;留校学生中途离校时须将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楼栋的宿舍服务中心值班人员,注意交通安全,不得私自到江、河、湖泊和水库游泳,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四、放假期间,学生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点,要注意关注前往地的各种灾害预警和提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规则,时刻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五、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管理。切实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汇报。
六、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态,认真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件。
七、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要与家长保持联系,注意交通安全。
八、请各班级认真填写《2019年中秋节放假辅导员及学生离校情况统计表》(盖章)并于9月12日下午4:30报学生处(含电子、纸质)。
离校的学生必须在9月15日前返校,特殊情况请严格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各系部于9月15日晚进行清查,并于9月16日9:00前向系里报告返校情况。系里汇总后及时反馈给学生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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